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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农民拿到集体资产股权证

2017-10-27 00:37:35   来源:
 “以前总觉得集体资产不关咱平头百姓的事,现在不一样了,咱也当上了股东,以后凭着这个小红本,年年都能领到分红钱!”2月24日,海城市马风镇祝家村村民高云峰手持村里刚刚下发的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证,脸上乐开了花。

  长期以来,农村集体资产呈现一种“人人所有,人人无份”的模糊状态。2015年,海城作为我省唯一地区入选全国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改革的主要任务是解决农村集体资产权属模糊、产权虚置问题,探索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

  海城在全市确立了马风镇祝家村等8个不同特点的村作为试点村,重点进行了界定身份、清产核资、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组建股份经济合作社四项改革。

  确定集体成员身份,是保障集体成员财产权利的依据。为此,海城首先出台了 《海城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指导意见》,《意见》中的16条规定几乎涵盖了身份界定遇到的各种情形。

  对集体资产进行清产核资,是保障集体成员充分享有物权的财产依据。在市、镇两级农经部门的指导下,试点村由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领导小组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清产核资时,必须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清查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并公示7天后方可录入股改监管平台。

  经济组织成员界定完、家底也摸清后,各试点村以最容易量化到人的经营性资产为突破口,进行资产量化,分配原则为村民对村集体贡献的大小。以祝家村为例,股份配置为集体股6.17万股、基本股14.4万股,全村1440名组织成员每人配股100股。根据清理,祝家村的经营性资产只有一座旧校舍与一个停工的液化气站,对村民增收几乎起不到任何作用,这也是其他试点村面临的问题。为此,海城提出,成立经济股份合作社,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加村民的财产性收入。

  “经济合作社的运营资金由市里向上级争取,目前200万元已经到位,我们先期准备购买8个南果梨气调库对外出租,还有一个想法是拿出部分资金,让合作社充当南果梨经纪人,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祝家村党支部书记姚吉利说,按照每个气调库每年1万元至1.5万元租金计算,仅这一个项目年收入就可达10万元左右。“今年,我们股份合作社的盈利目标是30万元,到年底,会按照各家各户的持股数量进行分红。”

  截至目前,海城8个试点村共核实村级资产1亿余元,量化股权34.08万股,5701户农民在全省率先拿到股权证书,实现了集体资产“共同共有”向“按份共有”的转变。

  “今年确定开展此项改革的村子有150个。”海城市农经总站站长赵敬东说,结合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的精神,海城将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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